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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男友送礼,后成不了男女朋友要求赔偿,我该赔偿吗?

 10-09 09:12  悬赏 0  发布者:dl352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3)
家人介绍一男的,我对他没有好感,而且多次通过短信和QQ告知不合适。男的第一次来我家,我就告诉他不要送礼,后买了一条烟和一对酒和一箱小孩的牛奶,有次过节送了盒月饼盒小孩牛奶一箱,红包没有拿他的。而且在他来送礼前,也跟他说了不要来送礼。现在我接受了其他朋友的追求,他就要我赔偿什么精神损失费和一些买东西的费用共计3000元。其中酒都退给他了,我也算了一下,费用不超过800元,他尽然说什么看不见的钱也要我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求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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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10月09日 09时19分
你不必睬他,就是起诉到法院,他也不会赢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09 09:22
精神损失费不用赔偿。大件或者贵重物品应该退还,日常消费不用退还。
回复时间: 2011-10-09 10:45
对方给付的物品不属于彩礼,不需要返还,更不需赔偿。
追问:

可是他老是打电话到我家,说要这个费用又是那个费用。还在我家那边说一些是非,如果他再打电话来,我是不是可以直接打110报警?可是这些好像又不属于110范围。我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评论者:dl352 给我留言
时间:2011-10-10 08:46
精神损失费不用赔偿。大件或者贵重物品应该退还,日常消费不用退还。对方给付的物品不属于彩礼,不需要返还,更不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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