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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12月份领的结婚证,现在离婚财产分割必须按新婚姻法执行吗?

湖北-宜昌 10-09 09:52  悬赏 30  发布者:sbtddh……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我爱人是在06年12月份领的结婚证,房子是在05年年底就交了首付(是我和他各出一半),06年3月份开始还贷,是两人共同还贷,并且我的工资一直都比他高很多,买房还贷都是他的名字,请问我们现在离婚,我有权利要求拥有房产吗?是按新婚姻法执行,还是按原来的婚姻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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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09 10:00
根据《民法通则》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房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屋的产权归属以房产证登记的为准,只有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才是房屋的所有人。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于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的一半,那么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这一半的首付款和婚后共同还贷的一半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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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09 11:26
是的。
回复时间: 2011-10-09 09:56
一、如果你有证据证明首付款是你们各一半,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你没有证据,那么,你们按揭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那个婚姻法都一样。
回复时间: 2011-10-09 11:00
我国房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屋的产权归属以房产证登记的为准,只有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才是房屋的所有人。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于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的一半,那么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这一半的首付款和婚后共同还贷的一半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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