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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正式职工非因公死亡,单位应如何补偿

山东 10-09 21:11  悬赏 20  发布者:小火狐 给我留言  回答:(1)
姐夫是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因身体出现问题,向单位请假。但是尚未批准,此期间在家猝死。他有年过六十的母亲一位,女儿刚两岁。请问单位应如何补偿?
问题补充:
姐夫所在单位在秦皇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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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09 21:30
你好,非因公死亡赔偿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1、丧葬补助费:标准按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计发;
2、供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可领取本人工资6~12个月的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1人的为6个月,供养亲属2人为9个月,供养亲属3人为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的,参照民政部门现行社会救济标准进行救济。居住在城镇的,每人每月45~50元;居住在农村的,每人每月30~40元,总和不超过死者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的70%。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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