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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遗产继承

湖北-黄石 10-10 13:22  悬赏 0  发布者:周嘉实 给我留言  回答:(2)
男方半年前突发疾病身亡,身后留下单位福利房一套〔现市值20万〕,另有单位发放安葬费及抚恤金等各项费用计20余万元,两人婚后无孩子,现公婆提出来:“各项费用归公公婆婆所有,住房的所有权和居住权全部归儿媳所有。”
但女方不同意,理由是福利房当时买只花5万元,且儿了最后3年的工资全在公婆手中,还有儿子买断工龄钱计有10万元,儿子后来和公公婆婆在一起居住,儿媳只是有时间过去看看,两人曾经闹过离婚但法院未判离,所以两人分居,但去年已和好。
想请教怎么分这笔钱才合理,另问如果说公公婆婆未领走安葬费及抚恤金在二老百年之后男方的兄长可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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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0 15:28
若福利房所有权是男方的,应当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是属于你的,另一半进行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安葬费、抚恤金性质上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物质补偿,不属于遗产,不能按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要结合实际生活情况,建议最好咨询律师,可以电联!
回复时间: 2011-10-10 19:34
应当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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