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两个问题。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写的男方的名字

辽宁-大连 03-23 18:2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两个问题。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写的男方的名字,婚后均从男方工资卡中上缴房贷,现在尚有部分商贷没还完,此时在房产证上添上女方的名字,属于共有财产吗?第二个问题,婚后女方父母会出一大部分钱帮女方购买第二套房子,房产证只写的女方名字,夫妻共同还贷,请问这套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24 23:49
1、属于共同财产。
2、房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回复时间: 2016-03-23 18:29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上海黄浦区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084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30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8515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45
广东 深圳
人气:207871
山东 东营
人气:2516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