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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男方起诉女方离婚,起诉离婚前,双方都同意离婚准备去办离婚手续

广东-茂名 03-24 20:2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你好,我是男方起诉女方离婚,起诉离婚前,双方都同意离婚准备去办离婚手续,但在双方准备办理离婚手续期间,被告拉来她父亲伙同他人到我家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巨额不义之财未果后,被告反目成仇拒办离婚手续。
2015年7月8日,我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且提交双方同意离婚的信息记录证据:我保存有与女方交流的手机及电子邮件信息记录:“因被告说话有结巴障碍,我与被告语言沟通确实非常痛苦不堪,格不相入,我嫌弃鄙视被告,在女儿未满月就离开家与被告思断义绝,对被告毫无问候,从来不尽丈夫责任;被告经常回娘家告状我败坏我名声,并且故意纠集她家人及同伙冲来我家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分居期间被告先后多次(6次)发信息给我主动提出同意离婚并强烈催促要求我尽快回家办理离婚手续;被告主动承诺她会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的,并且多次催促要求我把协议离婚及起诉离婚方案都写好交给她,且强烈要求离婚后女儿一定要由她扶养。”
被告在法庭上基本不发言,因为被告说话有口吃结巴障碍痛苦!被告请来律师为她发言狡辩:被告辩护人认定信息真实确是被告所发给我的,但否认是同意离婚的意思。被告代理人歪曲事实,颠倒是非,凭空捏造,胡搅乱缠,混淆视听,虚伪狡诈,敲诈勒索称:只要我一次性付清女儿所有扶养费,并再另给被告10万元就离婚。法院第认为信息记录只是双方离婚的意愿,不是有力证据,判决不离婚。
被告在法庭上敲诈勒索巨额不义之财未果后,双方千仇万恨、恩断义绝、分崩离析,被告主动携带其个人全部生活用品及行李并抱着女儿离开了我父母家,带着女儿在她娘家生活,双方毫无联系。
现我第二次起诉,并提交被告以上指责我不尽丈夫责任并同意离婚的信息证据。法院定于2016年5月19日开庭,我是2014年6月25日女儿没满月就离家(我保存有被告信息里指责我的记录),分居时间离开庭还有一个多月才满2年。(2013年12月结婚,现在女儿不到两岁,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双方都是广东农村户口住父母的房子,现在被告带着女儿在她娘家生活)

请问法院这次会判决离婚吗?如果被告这次又否认证据,敲诈勒索要钱才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决?我还应该做些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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