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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结婚证后借的钱,在离婚时是否夫妻共同偿还

 10-09 14:38  悬赏 5  发布者:609271……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贵阳 回答:(5)
领取结婚证后,借了两万块钱用在结婚上,是女方借的,借条上是女方签的字,现在在谈离婚,请问,这两万块钱是否女方一人偿还,还是两人各还一半,
问题补充:
父母置办结婚所用的一切东西{包括家具。家电等}在开的发票上是父母的名字的。在离婚时,这些东西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吗,还是属于购买这些东西的父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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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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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10月09日 14时49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夫妻一方对外债务,如果并为被债权人认可为夫妻一方的单独债务,那都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所以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10 09:24
用在结婚上,且发生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借贷,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负连带清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09-10-09 14:49
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09-10-13 11:36
属于夫妻共有债务!
回复时间: 2009-10-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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