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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方机动车 对方电动车 已报警 我方全责,被撞人敲诈怎么办

浙江-宁波 03-25 05:01  悬赏 25  发布者:laojih…… 给我留言  回答:(0)
过年在老家撞了骑电动车的人,被撞人受伤住院(额头左腿擦伤 左脚怀轻微骨折)多次到交警队协商,对方竟要住院16天的医疗费 务工费 护理费 营养费 共计8万元,由于着急上班,最后达成协议,我方付12600元(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对方才肯出院,出院后所有材料(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务工费)拿到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所报全归对方所得,这是不是敲诈,被撞人住院16天出院后一切正常,现在我方只付了12600元(有收据),其它材料还在他那没有去保险公司报呢,请问我该怎么维权。急急急。。。
问题补充:
被撞人今年28岁,想要务工费,医院没有开具骨折出院后休息天数,只是建议要他多休息,而且他也提供不出住院前3个月的劳动合同以及工资清单还有工资税收证明,他只说他是拿年薪的平均一个月一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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