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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期治疗

云南-昆明 10-13 10:20  悬赏 0  发布者:李鹏明 给我留言  回答:(3)
工伤的伤残鉴是必须向劳动能力委员会申请,但工伤条例没有规定,工伤的后期治疗鉴定和三期(护理、营养、误工)鉴必要向劳动能力委员会申请,如果伤者向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做工伤的后期治疗,工伤的三期鉴定,将来用于劳动仲裁和向法院起诉时,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认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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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3 10:26
需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追问:

因为伤者为工伤九级,三期(护理、误工、营养)鉴定也向劳动能力委员会申请吗?

回答:

护理、误工、营养这些不用申请鉴定了,你工伤九级,还没达到需要生活护理的级别,你所说的护理应是指住院护理费,住院期间如果单位没派人护理你,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住院护理费,你受伤停工治疗期间,单位应照常发工资给你,法律上称停工留薪期工资,这个期间我们称为停工留薪期,如果在你的劳动能力鉴定书中没有说明这一项的话,你可以从受伤那天起计算到劳动能力鉴定书拿到的那一天止,这期间就是你的停工留薪期。也可以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补充鉴定。营养费需有医院的证明。

回复时间: 2011-10-13 11:13
需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回复时间: 2011-10-13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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