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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纠纷

山东-济南 10-13 20:56  悬赏 0  发布者:李敏song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姐夫给一家私人公司当司机,无雇佣合同,在高速路与一公共汽车发生车祸,公共汽车没在停车区就停车下人,所以追尾。经判决,因为一些原因不是他们的责任判处公共汽车无责,,现在姐夫的老板已换完假肢,花费10多万,期间姐夫是无条件的为他帮忙。现在他们找到我家说是我姐夫的全部责任让我们赔偿一切花费,负全责,不行就告我姐夫,想问问我们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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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4 07:56
根据我国的法律的规定,你姐夫是是属于无偿帮工,那么造成的伤害应该由被帮工人承担。详情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0-14 11:00
如果是雇佣关系,造成车主伤害,而驾驶人是全责,可以要求驾驶人赔偿。不知车辆是否投驾乘人员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分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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