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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属于再婚家庭,之前我们双方都有一个女儿,都分别协议判给了对方

陕西-宝鸡 03-29 13:3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属于再婚家庭,之前我们双方都有一个女儿,都分别协议判给了对方,但因为教育问题户口都在我俩名下,我们现在组成新的家庭没有孩子,想要再生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却被村子通知为不合法的,但我看了2016再婚家庭二胎生育发第15条,说我们这情况是合法的,但村里不予认可,说文件没有下达到镇上,只能按超生处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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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29 13:49
那是他们不对,法律的效力肯定高于红头文件的。
追问:

那村委会以政策没下达到镇上为由,不给孩子开证明上户口,非要交了社会保障金才给办理,我该怎样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

你只是想要再生而不是已经生了嘛,你就先备孕呗,等你孩子生下来红头文件应该就到了。或者,上户口不见得非得通过村委会,你直接去派出所,拿出生证就能上。户口只要在上学前上好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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