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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具有轻微责任,是否能通过工伤认定?

江苏-苏州 10-13 08:53  悬赏 10  发布者:sunnyd…… 给我留言  回答:(10)
下班途中骑电动车,途经园区星湖街松江路时,停在非机动车道等红灯,被右拐的工程车(挖土机)撞断两根腿骨,交警说我等红灯时有点越线,而我认为挖土机是不能在马路上直接行驶的,现在责任认定还没有出来,公司催着我要办理工伤认定,如果交警大队判定我负有轻微责任,那么我的工伤认定是否能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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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13 08:59
1、在上下班途中,因受到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伤害应为工伤,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2、尽管你负有一定的事故责任,也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回复时间: 2009-10-13 08:57
不受影响 你放心好了
回复时间: 2009-10-13 10:13
不受影响
回复时间: 2009-10-13 11:14
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的认定对此不产生影响。因为二者是两层法律关系。
回复时间: 2009-10-13 11:22
工伤是无责赔付,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在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人身损害,只要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情形,不管你在交通事故中负何种责任,都不影响你工伤的认定。
回复时间: 2009-10-13 11:58
工伤认定与是否负交通事故责任无关
回复时间: 2009-10-13 14:06
不影响工伤认定。苏州律师李旭
回复时间: 2009-10-13 15:20
没有关系的。
详情请当面咨询律师。
苏州陈律师15962230902,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120号万盛大厦五楼威尔曼律师事务所。可乘坐308、50、511、931、89、502、38、40等路车到三香新村下,往西走300米即可到胥城大厦,万盛大厦在胥城大厦南边的一幢20层的红顶大楼。
陈律师欢迎各位前来我所向本律师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09-10-14 19:33
在上下班途中,因受到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伤害,不管你责任如何,都应为工伤。
回复时间: 2009-10-14 19:38
可以认定为工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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