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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害人,拿钱救人,却被反咬一口,我受到了严重的精神名誉上的伤害

安徽-巢湖 10-15 15:23  悬赏 0  发布者:唯我独爱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方摩托车正常驾驶。迎面摩托车速度较快,刹车没能及时按住撞伤我的同时自己也头部摔伤严重。我看对方伤势较重,送伤者去了医院。并且交了三千元的医药费,交警调查责任在于对方,然而伤者家属却把责任推卸于我,要求我担任全部医药费用。还对我家人辱骂,使我的家人心理和精神受到严重伤害。我想告他赔偿我的医药费和我拿给对方医药费以及精神名誉的赔偿,能有多大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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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5 15:24
既然对方全责,完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追问:

可是对方受伤严重,也可以吗

回答:

当然可以,这跟伤情没有关系,对方全责当然要由他承担全部责任。

追问:

我有牌照无驾照。对方无牌无照

回答:

以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追问:

谢谢您。谷律师

回答:

不客气。欢迎以后继续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0-15 15:35
医药费告他可以,但你说的精神名誉赔偿得不到支持
追问:

误工费和我之前给对方代交的医药费可以拿回吗

回答:

可以的,当然还要看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分担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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