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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

福建 04-04 11:04  悬赏 45  发布者:牛汉喝盐典 给我留言  回答:(3)
甲和乙都是学生。有一次,甲无意间透露出自己的个人私事——手淫。被乙知道以后。就写了这样的纸条。
乙:你有手淫吗?
甲:有
乙:几次?
甲:一周一次,洗澡时候有。
事后,乙利用这纸条威胁甲做事,如帮甲代写作业,叫甲每天带钱给他买东西等等。若不告就举报到政教处,甲很怕被举报处分。这样举报是不是对的?如果不对,甲又怎么维权?(非诉讼手段)
如果非诉讼手段不行,要告官,怎么走程序?如果法官是怎么判决甲和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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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04 11:05
您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3-31 18:48
协商不好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4-18 12:24
答:告了又怎么样?你的行为不犯法。只是道德范畴来调整。
我的补充: 2016-04-18 12:26
告诉教导处,也不会怎么样你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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