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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两个人的感情不和 我想退婚

吉林-吉林 10-16 12:26  悬赏 5  发布者:cdb7140 回答:(4)
你好 我是女的 我们订婚3年了,因为感情不和 所以想退婚。我说彩礼钱还给你们,但是他们家人不同意,说让我把换季买衣服的钱也还给他家,一万三千块钱。我应该还吗。在这期间我曾经说过我要出去干活,但是男方不让,说他供我零花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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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6 12:28
婚姻自由,你可以离开,让她家去起诉吧。
回复时间: 2011-10-16 12:35
你可以离开,他们不同意的 你可以不退还的,干脆等他们起诉你,你还他们就是了,这样气他们下
回复时间: 2011-10-16 13:47
彩礼的返还法律有具体规定,要符合规定才能有结论,你所述不详无从判断。另外,买衣服给你属于赠与,非法定情形不必返还。外出打工是你的自由,男方无权干涉。是否接受零花钱是你的自由。
回复时间: 2011-10-16 14:34
毕长明律师解答:1、未办理结婚登记,这是你的自由,至于其他的钱可以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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