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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规定是否合理

黑龙江-哈尔滨 04-01 16:58  悬赏 0  发布者:啦啦啦-1 给我留言  回答:(2)
由于公司原因,人力找我谈话,说我的岗位取消了,并通知我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找寻新的工作岗位,给合同筹工资,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基本工资是最低工资标准,实际我的工资标准为5000/月,现在人力要求我全天8小时在公司待岗,每天早晚打卡,中间还需签到两次,要求我签订待岗协议,在待岗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这样的规定合理吗?待岗协议中只有对员工的各项要求,并没有明确写明公司该履行的义务及待岗期限,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可以申请走法律程序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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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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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4-01 17:17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4-01 17:03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高律师您好,请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吗?现在的情况是人力找我谈过话,只有一张谈话记录,还有张人力要求我签的待岗协议,这个待岗协议我没有签字,拍了张照片,目前我每天正常打卡上下班,但从这月开始,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基本工资发放,然后个人承担的各项保险要从我基本工资里扣除,请问这样合理吗?人力跟我说给我一个月时间找岗,请问过了这一个月以后,人力有权解除公司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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