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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自家车库门前停车物业收取停车费是否合乎法规?

 04-02 12:52  悬赏 20  发布者:正义的力量@……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昆明 回答:(12)
我在所居住小区买了住房和车库,除了房子和车库所教的物管费,小区物业还要收取我的停车费,理由是我的车停在我自家车库门前就要缴纳停车费,我的车库门前既不是绿地,也不是马路,对任何人、任何车辆不构成妨碍,如果不交停车费就不给进小区。难道我的车库门前我不停车还要卖给其他业主车位吗?这个问题我找不到答案,请求贵律师给个答案,万分感谢!
问题补充:
2015年中被迫无奈交了720元停车费(有票据在手),车先后三次被划伤,找保安队长,队长说,要赔偿物业不会给赔,要扣保安工资赔偿,前2次找了保安未果,第三次被划找到物业,物业回复找保安赔偿,由于没时间和他们扯皮,自己花了360元补好了。今年四月份又让我叫车库门前停车费,我该怎么办?望尽快给予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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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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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年04月02日 23时10分
你好
    1、你在小区购买了住房以及车库,那么你对住房以及车库享有专有使用权,但是需要注意,对于住房以及车库意外的部分,都属于公有部分,你没有权利作为个人专有部分使用,如果需要长期停车,肯定是需要交纳相关费用的,物业收取你的停车费,合理合法。
    2、关于你的车被划伤。现在你已经按照规定交纳了停车费,你与小区之间形成了停车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应当保障你的车辆的财产安全,这是物业的义务。现在你的车辆被划伤,而物业却找不到责任人,那么基于你与物业之间的合同关系,你有权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修车费用。
    3、由于你将车停在小区共有部分,建议你仍然按照规定交纳停车费,但是对于你的车辆刮蹭的损失,可以向物业要求赔偿,这是没有问题的。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追问:

我把车停进车库,门前经常停别人的车,每次出来要找保安要停车人电话等待来人把车开走我才可以从车库出来,这样很耽误时间,有时要等半小时甚至更长时间,换位思维,时间长了谁都不能接受的。那么物业把我车库门前的出车道路收取他人停车费是合理的吗?请指教。谢谢!

回答:

你好,你对你的车库享有完全的使用权,而物业公司对公共部分进行管理,前提条件时不能对你的使用权造成损害,现在物业公司将你门前的地方划为停车位,已经导致你不能正常使用车库,物业公司已经构成对你权利的侵害,当然是不合理的,你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停止将你的门前划为停车位,这不是收钱不收钱的问题,而是根本就不能把你门前划为停车位。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02 14:32
向物价和房管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6-04-02 14:49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购买车库,如果车辆停放在自家车库里面,那面是需要缴纳物管费的。
         其次,您将车辆停在您购买的车库门前,因并不属于您购买车库范围,实际是占用公共区域,因此您需要支付停车费。
         最后,建议您将车辆停放车库,并与物业沟通,看能否协商解决,对本次纠纷发生的费用减免。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我的补充: 2016-04-03 04:54
对小区车辆被划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责任的分析
小区内停放的车辆被划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者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对汽车管理行为的约定。
第一种情况,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约定对车辆的管理为有偿保管合同关系。这里的有偿保管合同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约定,由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车辆进行看护,对业主车辆的丢失或损坏负责任,并由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就车辆管理支付费用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保管合同只有在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占有控制后才生效。如果业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上,保管合同就开始生效,物业管理公司就应当承担保管责任,若车辆被盗或损坏,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责任;没有约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除非双方办理了交付手续,否则物业管理公司对车辆被盗或损坏不承担责任。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治安管理方面违反义务,对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有一定过错的,应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约定对车辆的管理为无偿保管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保管合同是无偿的,保管物的丢失或者损坏,保管人只有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只有物业管理公司对于车辆的被盗或者损坏负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第三种情况,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未约定对车辆的管理为保管合同关系。此时如果按照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业主停放车辆必须办理交接手续,而且只有在查验停车凭证与车辆完全相符后才予以放行的,则停放车辆的行为构成保管物的交付,基于此管理事实,应推定双方之间为车辆的保管合同关系。如果这种关系是有偿的,此时的车辆被盗或者损坏,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办理车辆交接手续,或者虽然办理了停车手续但并未严格查验手续的,也不构成保管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对车辆被盗或者损坏不承担责任。当然,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治安管理方面违反义务,对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有一定过错的,应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提供的案例材料分析,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未约定对车辆的管理为保管合同关系。业主的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而是停在小区的人行道上,业主自身存在过错,只要物业管理企业尽到了最大的注意义务,对车辆的毁损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按照相关的约定的内容,物管公司依照约定应对小区进行包括治安等的管理,对小区内住户的车辆和其他合法财产,负有谨慎注意的义务。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确实存在瑕疵,客观上存在便利犯罪活动实施的条件,物管公司没有完全履行其应尽的治安管理和对业主的财产谨慎注意的义务,存在违约行为,则应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4-02 15:03
1、答案很简单,不是你的停车位,你不能停车,停车应该交管理费(或者叫停车费);2、解决的办法就是停到自己的车库或者车位;3、不能说你买的车库,车库门前的场地就属于你了,临时停车是可以的,不能当做自己的车位长期停车;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追问:

我把车停进车库,门前经常听别人的车,每次出来要找保安要定车人电话等待来人把车开走我才可以从车库出来,这样很耽误时间,有时要等半小时甚至更长时间,换位思维,时间长了谁都不能接受的。

回复时间: 2016-04-02 15:58
你好,到房管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6-04-02 17:22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6-04-02 18:59
可以投诉
回复时间: 2016-04-02 22:59
物业做法确实过分,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4-03 08:38
1、保存好票据,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获得赔偿,保安不应当赔偿。
2、车库门前不属于公有区域,不应当交停车费,你可以查一下小区规划,如果是你家车库前的部分,不应当交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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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4-03 09:08
可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4-03 09:43
向物价和房管部门投诉
追问:

物业说你买的是车库,教的是车库物管费,车库门前不属于我个人场地,属于物业所有,他们有权收取停车费,我把车停到车库里经常由于门前有别人车停放出不来,要找保安要停车人电话,要等半小时甚至更长时间才可以把车库门让开,实在不方便,我的车库门前不妨碍任何人和车同行,为什么自己车库门前不能听自己的车,却可以停其他人的车,小区公用面积收费是归于物业自己享用还是所有业主的收益?请指教,谢谢!

回复时间: 2016-04-03 14:22
你好!很同情你的遭遇。
1、车库是你的,你拥有所有权,你可以随便用,只要不危害公共安全就行。
2、车库门前部分属于公共区域,你可以通行、临时使用,但不能长期占用。的通行和临时使用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3、车库门前部分土地他人也可以通行、临时使用,但以不妨碍使用车库为前提。他人及时缴纳了使用费用,也不能长期占用,影响车库功能的使用。
4、车库门前部分,物业不能规划为车位或作影响你车库使用其他用途,否则你可以起诉物业侵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进行赔偿等。
5、物业公司让你缴纳车库门前部分使用费,不合理也不合法,你可以拒绝缴纳,已缴纳的部分可以要求其返还,其拒不返还的,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支持的。
6、物业以不缴纳该费用就不让进小区,这是违法的,严重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诉讼,也可以召集业主委员会开会,以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更换物业公司。
7、你车辆的划伤损失,应当有物业公司负责,而不是保安。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评论者:正义的力量@@@ 给我留言
时间:2016-04-03 20:38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表示真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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