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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多,婚后经济一直保持独立,婚前给我彩礼钱18万,现在因感情不和想离婚

黑龙江 04-03 10:1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结婚一年多,婚后经济一直保持独立,婚前给我彩礼钱18万,现在因感情不和想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需要返还男方彩礼钱吗?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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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93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03 10:26
你好,不需要返还
回复时间: 2016-04-03 10:42
一般不予返还。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63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03 14:16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6-04-03 10:24
你好,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一般不予退还。
追问:

分居多久构成离婚的条件。

回复时间: 2016-04-03 11:50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6-04-03 14:54
无需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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