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蒙彦军  李晓航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想咨询正式合同备注中出现假设性词语是否该约定有效?

上海-虹口区 04-04 08:42  悬赏 0  发布者:淤泥荷花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作为房东跟房客签订了一年期租房合同(2015.6.12-2016.6.11,5700元),并在签订合同的备注栏里写了这么一行字: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续租,租金就是6200元,租期从2016.6.13-2017.6.12.没有其他约定。
我问题是,现在我不想到期继续租给这个房客了,我要自己派用处,我可以跟房客提出到期结束合同吗?算违约吗?
合同备注中给了房客有再续租或不续租的自由,我作为房东是否也有继续出租和不同意继续出租的自由?合同订立对于约定的事宜是否可以出现不确定的结果?这种约定是否有效?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04 09:26
要不要续租到时协商好了,你可以不续租的。放心好了。
回复时间: 2016-04-04 11:55
1、这种约定没有问题,很多租赁协议中都有,房屋到期后,你可以选择不租,你也不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为是否出租是你的权利。

2、上海资深房产律师,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4-04 12:30
你可以提出自用,不再出租了。
回复时间: 2016-04-04 14:18
可以不续租,不属于违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江苏苏州
山东潍坊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059
陕西 西安
人气:58332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89
辽宁 大连
人气:13771
山东 菏泽
人气:21634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