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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江苏-苏州 10-18 01:52  悬赏 0  发布者:pvd4027 回答:(5)
劳动合同里劳动报酬约定为:同工同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没有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员工手册里有一张薪资结算案是这样写的:一、全体员工薪资结算以日薪制为准,每天工作八小时制。二、公司日薪资结构:基本工资   岗位津贴   绩效考核奖金  全勤奖金。三、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上班,一天以两天计薪(基本工资 岗位津贴)。四、八小时以外加班,加班费以每小时8元为标准。以这样的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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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18 02:13
这样计算肯定是不合法的。标准太低。
回复时间: 2011-10-18 11:42
八小時以外的加班費以每小時八元計算式錯誤的。現在最低小時工資是9.2元,加班工資應當是工資的1.5倍。
回复时间: 2011-10-18 12:35
法定节假日是3倍。
回复时间: 2011-10-18 13:51
按照你的基本工资来计算加班费。
回复时间: 2011-10-20 21:22
有约定按约定,但两天折算一天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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