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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老板只承认是交通事故,拒绝工

广东-广州 04-04 15:3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叔叔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老板只承认是交通事故,拒绝工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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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04 16:19
不懂的话,最好请律师代理,否则吃亏的是劳动者
回复时间: 2016-04-04 15:48
亲属最好马上去做工伤认定,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意外属于工伤,只要有工伤认定书,就可以去谈赔偿的事宜了。如果最终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建议到时候委托律师办理。
追问:

做工伤认定是要去劳动局还是

回答:

公司所在区的劳动局

回复时间: 2016-04-04 16:35
可以申报工伤的。只要在上下班期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工伤的。可以一边认定工伤,一边谈赔偿的事情的。
回复时间: 2016-04-04 16:39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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