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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买卖后分配问题

江苏-南通 10-18 11:35  悬赏 0  发布者:陈雪冲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生产队关于买卖钱分配时,男方结婚生,老婆户口不在我们生产队的,后照常分配钱。女方结婚后,户口在本生产队,女婿户口不在我们生产队,他们说没有。我国男女平等互利,同样是独生子女,为什么生女的家庭得不到同样分配,请律师老师帮助我这样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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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18 11:38
不合法,男女平等,媳妇能分,女婿也应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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