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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佣关系中受到被第三方伤害致残,应该按什么标准定残?

河北 10-18 17:05  悬赏 0  发布者:tiansh……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岳父是个体工商户,主要维修和安装制冷设备,去年9月份我县城商厦临时雇佣我岳父到商厦安装制冷设备(商厦施工还在进行),在安装过程中被施工单位塔吊上掉下的石块砸中头部,经过一年治疗,现在瘫痪在床,意识模糊。
    我们在法医鉴定中心做了伤残鉴定,是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定残;到后期协调赔偿问题的时候,雇主说这中情况不能按工伤的标准定残,应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定残!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按什么标准定残? 
问题补充:当时雇佣没有任何协议与合同,只是口头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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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8 17:24
您好!我个人认为是需要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虽然没有口头约定,但是可以有其他证据予以证明的,但是对方可能会主张承揽关系一次对抗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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