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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17:48 从2016年3月5号进厂上班到2016年4月5号提出辞职

浙江-温州 04-05 19:0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6-04-05 17:48
从2016年3月5号进厂上班到2016年4月5号提出辞职!使用期工资2800,未签订劳动合同!因面试岗位跟工作内容不一致提出辞职,工作期间请病假1.5天,一号休息一天,(4⃣️号和5⃣️号我是给老板发信信息说请假一天扫墓,5号去辞职!现在老板称没看到短信、很迟才看见,说按矿工处理)在面试的时候我在从业人员登记上面签了字,最下面标注使用期间三天辞职不发工资,使用期三天后没到一个月按使用期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结算!还有我的工资能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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