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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请问个法律问题。 因为我姐姐前面的婚姻,今年年初的时候因为抚养费的纠纷还没谈妥

广东-深圳 04-06 12:4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律师,我想请问个法律问题。
因为我姐姐前面的婚姻,今年年初的时候因为抚养费的纠纷还没谈妥,被法院限制了高消费。现在我们两姐妹合着开了个淘宝企业公司,我是法定人,我想找我姐姐当财务代表人去银行开公司银行公账,她是我亲姐姐,所以放心些,但是因为她被法院限制了高消费,请问像她这种情况,还能当我企业公司的财务代表人去银行开银行公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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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06 14:48
你好,一般不会有问题,建议先去银行办理,了解情况。
回复时间: 2016-04-06 16:32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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