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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山西 10-16 10:30  悬赏 5  发布者:zynai1……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家父母双亡,无遗嘱,4个子女,现房子由儿子居住。近期他要办理房产证,要4个子又同时到场办理。法律现在规定全部直属亲属都有继承权吗?像我们这种情况要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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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16 10:43
都有继承权。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科峰律师010-59626828
回复时间: 2009-10-16 11:09
都有权分得该房产,该房产为子女们的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9-10-16 19:50
 答;首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割房子。其次,享有父母遗产的继承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最后,遗嘱的处分:在所有没有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中平均分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因此,你弟弟要求你们到场是正确的,你们只要不放弃继承权,该房屋产权证上就应当有你们的名字,即成为产权共有人。你们也可以以给付相应款项的方式,由一人拥有产权。
回复时间: 2009-10-16 19:59
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后去房地局办理房产变更过户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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