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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些居民触犯了刑法没有

 10-19 19:37  悬赏 0  发布者:law511……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浙江 回答:(1)
答复内容 xxx: 
    你好!你向省长信箱反映的问题收悉。 
    一、关于水沟的问题,经柳市镇人民政府办理后,答复如下: 
    经了解,你屋后有一条宽约40厘米的水沟,据你父亲述称该水沟是当年他自己在建房时特意留出的,权属归自己所有,但是没有依据。2008年间,考虑到安全隐患问题,你运来石子把水沟给填埋,此举导致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无法排放,特别是一遇雨天,污水横流影响环境。于是激发矛盾,在协商不好的情况下,周边居民自行将水沟上水泥板和石子清理。 
    水沟后面有一条约两米宽的小路,路边有几间老房子,地形比较低。周边居民认为他们的房子建得比信访人早,这条水沟本身就存在,他们的生活污水一直都是从这条水沟排放的,而且你也拿不出依据证明这条水沟是你个人所有。黄华办事处、黄华关村村委就该纠纷事项已多次牵头调处,但因种种原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调处的过程中,你父亲也曾同意在水沟位置建造排污管道,但现在又反悔,周边居民也一直不主张花钱重建排污管道,因此该纠纷一时还难以协调解决。 
 二、你反映国土局的答复问题,经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后,答复如下: 
    1、老屋拆建问题,已要求该户将材料拿来。 
    2、邻居非法建房问题,因该户房屋位于建设用地上,按市政府要求,已建议该户向规划局反映。 

    答复单位 信访局  答复时间 2011-10-18 9:45:27 

下面是我的回复内容:
人应有善念,勿以恶而为。社有恶而惧之,遭民愤也。  
法治浙江为浙江‘和谐’铺平了道路。我们支持和谐的创建者,也要做创建的接力者。但如此来处理信访事项让人不能接受!!!再次对0000088753的信件进行回复:  
 1),经了解,你屋后有一条宽约40厘米的水沟,据你父亲述称该水沟是当年他自己在建房时特意留出的,权属归自己所有,但是没有依据。  
请问:这条水沟确实是我爸留出的,不知道政府需要什么依据。周边邻居的排放污水为什么不从中间排放,非要从我墙边排放,是何用意。难道规划局规定:城镇居民的排放污水都是经居民的墙边进行排放的吗?  
2),周边居民的污水经我墙边排放,为什么还要我三兄弟签协议立字为据,这合法吗。拿走我爸铺设的水泥板不说,还破坏我爸的下水管,请问:你们可以为自己辩护说要‘清理’,这下水管碍你们、惹你们什么了,你们对它也不放过,进行清理,那么,你们干脆打开我家大门,把我家全部‘清理’算了,这还是法治吗?我爸当初建房子时地基是用石头一块一块垒起来的,他们却用铁锹对石头进行撬动。请问:对地基(石头)的撬动意味着什么,我家还住的安心吗,为什么他们就不觉得过分呢。  
  
2008年,黄华派出所姜敏炯民警出警到现场时,李星朝带兄弟并指着这条水沟说我家这么坏,连水沟也霸占。我想不通,一家闹纠纷尚可,一闹闹出七八户,难道真的是我家坏透了,还是有其他原因在谋害我们。 (我家世代在黄华出生,就算是其他国籍,也用不着如此的卑鄙手段,郁闷死了) 
再者,至于国土资源局的答复,我还是说,我不想拆建,需要土地。我要离开这些争吵不休的地方,需要一个祥和安静的住所,请问:这样恶毒的小人之心,不和谐的生活环境,没有被杀死气也被气死,作为你们住的安心吗?而且,我家住的是祖孙四代,在‘保和谐、心系民生、关心民生’的今天,请问有谁到过我家关心过,问过:你家漏不漏雨呀;你家几代人住一起,住的下吗;你家的纠纷处理了吗......等等?你们只怪我越级信访,而信件却重复提到:“黄华办事处、黄华关村村委就该纠纷事项已多次牵头调处”。我想,作为现在的信访形势,对于一个百姓来讲,是如何之难!当初我家没有举报,已经成伤害,假如现在再反映什么,那不是人头落地吗。所以,我想好好的活,想有一个和谐地环境,有一个完美的家庭.

问问各位律师,这些居民触犯了刑法没有。我该怎么办
第二,我的信件都是不公开,信件回复却要我向国土局或规划局反映,而国土局却将信件给村民看,造成村民到我家进行恐吓和威胁的事实,请问这些行为又构成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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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0月21日 15时16分
有违法行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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