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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

浙江-宁波 10-20 10:10  悬赏 20  发布者:ftV7475 回答:(4)
你好我是在15日10点40左右在上班时把右手中指压断,然后去医院做了末节截出手术,现在回到厂里,厂方说我没有去经过他们就做了手术,不承认是工伤,请问,我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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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0 10:11
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1-10-20 10:14
工伤是由劳动部门鉴定不是厂方,你直接去申请劳动部门做工伤认定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1-10-20 11:12
1、根据你的描述,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肯定是工伤。
2、只要是工伤,不管有未构成伤残等级,如果用人单位未为你参加工伤保险,则用人单位需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所有医疗费,等认定主工伤后向社保机构报销。
3、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下来后向所在地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用人单位还应向你赔偿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5、请按以上步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如果满意我的回答,请采纳了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0 18:23
申请做工伤认定即可。钱找企业报销。不给报销,直接去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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