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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在公众平台上恶意嘲讽,抹黑,影响名誉

湖南-长沙 04-08 13:26  悬赏 0  发布者:kk1231…… 给我留言  回答:(1)
因为学生工作问题,和学姐造成小矛盾。其后,学姐利用职务之便,在面向全校的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相关消息,暗地讽刺当事人应该具有罪恶感,暗指当事人没有按时完成相对应的工作量就是犯罪,没有指名道姓,当知情人不少,全部都知道当事人名字,对当事人的生活学习与心理造成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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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08 13:48
可以起诉维权,要求道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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