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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过户与继承

 04-08 15:27  悬赏 0  发布者:lbdyea……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沈阳 回答:(7)
父亲现有一套房产要过户到我的名下,要办产权归我单独所有,但我现在已婚,这样办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不属于应该怎么办理为我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继承,继承权公证是不按遗嘱公证一份多钱来收取,还是按房屋一平米40元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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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辽宁-沈阳]
  • 隋新律师
  • 电话:13998889052
  • 364601积分
回复时间:2016年04月08日 16时24分
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因此,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房屋是自己父母对自己购买的房屋,对方就无权要求进行分割。建议详细咨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08 15:30
可以约定,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追问:

这个约定跟谁约定,跟我的父亲还是我的丈夫?如果没有补充约定,我跟我父亲直接去房产大厅办理买卖过户,即使办理我单独所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回复时间: 2016-04-08 15:36
您父亲明确表示是赠与您的个人财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过户到您个人的名下即可
追问:

我们打算通过正常的房屋买卖的形式办理过户,父亲为卖方,我为买方。这种情况是需要我父亲补充写一个赠与协议吗?这个协议需要公证吗?

回复时间: 2016-04-08 15:38
直接赠与你个人;
回复时间: 2016-04-08 15:46
可以约定,属于你的个人私有财产
追问:

这个约定跟谁约定,跟我的父亲还是我的丈夫?如果没有补充约定,我跟我父亲直接去房产大厅办理买卖过户,即使办理我单独所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回复时间: 2016-04-08 15:49
你好,你父亲明确表明是赠与给你的则属于你个人财产,办理过户即可。
回复时间: 2016-04-08 16:06
你好,只写你自己名字的,你自己的财产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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