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自诉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涉嫌传播黄色信息

河北-沧州 10-22 13:13  悬赏 20  发布者:binbin…… 给我留言  回答:(1)
具体是 一个QQ群, 里面有发黄色图片的,然后我是这个群的管理员, 加入这个群大概2 3 个月吧,然后我没有参加和组织过任何黄色的传播,然后我在这个群里 说过2次话  发个3-5次广告,然后在公安局抓我之前 我已经退出该群,案件的详细情况 加我QQ 详谈 如果有胜算可能就打这个官司. 我的群信息都是屏蔽的 接受不到信息,还有就是说发图片要达到多少张 和点击量才构成犯罪? 那是在QQ 群里 这个是怎么算得呢? 我从加入到退出最多是3个月,什么时候退出的 我早已经忘记了. 加入这个群之前 不知 这个群是做什么的 以为是本市的一个商厦的群,因为群的名字 是本市一个商厦的名字.加进去为的就是发广告的. 问题补充:
本人一直是  所有人眼中的 好孩子 没有任何不良习惯. 在审查我的时候 公安局说盯这个QQ群有 1年了 是去年9月份盯得,难道他们明知道这是犯罪 而不去制止,叫不知道的人陷入里面.难道他们没有义务提醒这是犯罪吗?他们没有义务当时制止这种行为吗? 我一直还不知道里面是做什么的,因为我的群信息都是屏蔽的,这都是有证据证明的. 因为这个事情,公安局弄的我是一无所有了, 还算是有前科吗?, 还望请广大律师能帮我解答一下, 如有详细了解案情的,如有帮 辩护的 请联系我,我是河北沧州的. 注明,我家已经没有什么钱支付大律师的钱了,还请 有人 能还我清白.
问题补充:
难道公安局没有义务 去制止这种行为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5 14:39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0690
广西 柳州
人气:70810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