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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四川 10-22 18:39  悬赏 0  发布者:306903……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最近好签订一个房屋出租合同,我是房东(开宾馆的),有一个房客想租我的宾馆(想签10年),他签合同时要求如:在租凭期间内,如房屋发生拆迁的问题的话,要求我退还他没满期的租金和赔偿装修费,他说如拆迁时,拆迁公司会赔房子的平方钱还是装修钱?这是真的吗?还有因为他是第3个租客,我要求他给20000押金,他不给说我现在的租客已经给了,问题是我和我现在的租客签订合同时已经注明说,如在租凭期间发生短租,转租的情况押金不予退还,现在他要转租了所以押金不退了,叫第3个租客给押金算正常吧?我怕的就是他们把房屋转来转去的赚转让费,我现在的租客签订的是5年合同,才租半年不到就转了,我租给他才35000一年,他收人家转让费就收7-8W,所以在合同时签订如转租押金不退还,叫第3个租客给20000W的押金,怕的就是他也住不满就转,然后收高昂的转让费。
还有就是在租凭的期间如发生楼下漏水的情况时是该房东处理还是租客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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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6 13:57
民事关系是意思自治的,也就是这些问题你们可以协商解决,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押金,也可以约定漏水后由谁负责,双方同意即可。
对方要转租需经过你的同意,否则你可以解除转租合同的,所以你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对方不同意的话不租给他就可以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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