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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事故

河北-廊坊 10-22 22:11  悬赏 0  发布者:nsa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私立幼儿园幼教。我带小班的,前天中午午睡之前,我们班一个小女孩自己不听老师话,不进屋睡觉,却去玩小木马然后跌倒了,把嘴摔破了,上嘴唇有个小口子。当时我在屋里收拾凳子及擦桌子,外面有个大班老师在看小孩。跌倒之后,小孩就去睡午觉了,我以为问题不大,那天恰好园长又不在幼儿园,所以就没有及时说。等到家长来接时告诉她孩子摔到了但不是很严重。家长却非常生气,说很严重会留疤什么的。后来园长和我晚上去了医院,小孩家长也在。现在小孩家长索要赔偿,并且一直强调说小女孩以后留疤怎么办,一定要幼儿园负责。园长说我是小女孩的老师也要负责。其实我并不是专业的幼教,也并没有给我培训过,一些意外事故如何处理我也不是很清楚,现在幼儿园要我负责,怎么办?我想问下,在这件事里,我占多大责任,我需要赔偿吗?急急急
问题补充:
各位律师能不能帮我回答下啊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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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3 00:04
你好,就您叙述的情况幼儿园对小女孩的伤有过错,应当赔偿。你作为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救治也存在一定过错,单位赔偿后可以向你追偿一部分损失,但是不能完全由你负责。
追问:

谢谢律师。请问这个赔偿怎么算呢。我需要赔偿一半吗?

回答:

个人认为你当时在收拾桌子凳子也是工作,只是疏于报告,承担30%为宜。单位承担大部分,对你可以做出责令检查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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