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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事故

天津-武清区 10-23 14:24  悬赏 25  发布者:wuyuyu 给我留言  回答:(8)
在十字路口,红绿灯坏的,我自东向西驾车,对方自南向北驾车行驶,对方的车头撞在我的车侧门上,责任在谁?我行驶的是主干道,当时撞车后由于心慌,把油门当刹车踩了,走了10几米后停的车,当时的车速是不到40码。双方车上无人受伤!
问题补充:
我看那个交通事故责任条例里面52条说,次干道应该让行主干道的车辆,右侧车辆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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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3 14:20
应当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23 20:49
你好,具体事故责任需要由交警部门划分。
回复时间: 2011-10-23 14:27
事故责任应由交警部门作出认定。
追问:

请问他们划分责任认定的时候是根据什么划分的?

回答:

交警部门一般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确定事故责任。

追问:

那您能大概给我们说说我们需要付什么样的责任吗?责任划分应该怎么划

回复时间: 2011-10-23 14:54
交警队来认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24 09:47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报警;
2、责任认定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且只能由交通队技术部门作出认定,因此责任比例应由警方确定;
3、赔偿数额问题,需要根据责任比例和医疗、伤残、户籍等情况确定,未确定前律师无法计算。
如果对责任认定争议大,或交通队明显徇私,或发生了重大的伤残或死亡,建议来电或来所咨询。
——————————————————————————————————
回复时间: 2011-10-24 12:03
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24 17:02
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24 18:27
互相赔偿,你赔偿他的,他赔偿你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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