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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履行利息计算问题

四川-成都 10-23 14:38  悬赏 0  发布者:JwV5815 回答:(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请问:这里说的金钱义务(债务)是否应包括法律判决的应还的本金和利息?即应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本金、利息相加在一起,作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起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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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3 14:47
应以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数额按银行贷款利率双倍计算延期履行利息。
回复时间: 2011-10-23 21:07
1、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2、所以,如果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包括本金和利息,则计算基础为二者之和,如果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仅有本金,则计算基础为本金。
回复时间: 2011-10-23 21:52
可以进行具体联系。
回复时间: 2011-10-24 14:00
你好,是指法律文书确定的应当支付的总的金额的利息。
如有疑问或需帮助建议来电或者带上资料来所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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