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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民事起诉

上海 10-24 13:52  悬赏 15  发布者:eGf5081 回答:(7)
原告起诉书中所列的交通费,出租车单子,好多都是事故之前发生的费用。请问保险公司作为第三被告,会否就交通费用这块不予理赔呢,或是就事故之后的交通费用单子予以赔偿。如果保险公司不派员当场到庭,那么我是否就这部分不合理的交通费提出异议。还有之前我垫付的医药费用以及给付的护工费和现金事后再去保险公司承办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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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4 13:55
不合法的部分,你有权提出
回复时间: 2011-10-24 13:56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开庭诉讼。对于不合理费用可以提出异议。
回复时间: 2011-10-24 14:21
你好:
    你如果认为不合理的支出,建议进行有效抗辩。
回复时间: 2011-10-24 14:25
你好,可以提出异议;超出交强险范围内的不能去理赔。
回复时间: 2011-10-24 14:31
你可以提出异议
回复时间: 2011-10-24 22:28
保险公司一般不根据发票的,而是直接定一个数额。
回复时间: 2011-10-25 11:52
你好!我做过很多你这样的案子,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不合理的费用你可以提起异议,超出交强险范围内的不能去理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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