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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自诉律师

北京-东城区 04-11 11:56  悬赏 0  发布者:156118…… 给我留言  回答:(7)
聘请刑事自诉律师                                                                                                                     本人丙某将进行刑事自诉 讼控告丁某涉嫌侵占共有财产300万 目的震慑丁某使赠与无效
2012年母亲甲某去世时 父乙某母甲某共有银行存款300万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本人丙某(甲某之二子)是共有存款300万所有人之一 2014年丁某(三弟媳)隐瞒共有财产所有人将300万打入其个人银行账号据为己有 事后称是乙某的赠与 这种做法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行为 丙某多次讨要据之不理 故决定以侵占罪提请自诉 能接案者请短信回复 或发微信进一步联系13261649258
注:丙某不是财产所有人之一,又不属于近亲属 属第三者侵占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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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4-11 14:03
建议和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4-11 12:38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详细情况可以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4-11 12:43
您好,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4-11 12:46
可以法院民事起诉,建议具体与律师详细沟通
回复时间: 2016-04-11 13:33
可以,方便时可以随时联系
回复时间: 2016-04-11 14:18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4-11 14:25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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