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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土地纠纷

 10-24 20:04  悬赏 20  发布者:bywblq 给我留言 地区:山西-忻州 回答:(1)
您好!
    我想问下,我们口粮地的土地证是上两届村书记和村会计在98年的时候给发下来的,到了2003年实行退耕还林补助,新一届的书记和会计又把我家的地给其他人补了一个土地证。他们现在也下岗了,现在的书记和会计也处理不了纠纷。我一直问上一届的书记和会计要土地,不知道这样的做法能不能说的通。还有如果是要起诉,该怎么起诉,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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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0月24日 20时24分
答:如果是调整土地的话,以2003年的为准,不能主张返还,否则,你可以持有效的土地证申请政府确权。
追问:

不是调整土地,是在实行退耕还林的时候,他是为了给其他人可以领到国家补贴金,才给上报补发的土地证,上面序号和地名是和我家一样的!

回答:

答:不能在一块地上重复发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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