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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以买卖协议过户给另一方的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广东-深圳 10-21 23:38  悬赏 20  发布者:sgh 给我留言  回答:(8)
男方结婚前已付首付购房一套,但未还清贷款,婚后,共同还清贷款后,男方将该房的一半产权以买卖合同的形式转让50%给女方,现起诉后双方都同意离婚,但男方提出女方未按买卖合同的要求将50%的房款付与男方,法院判决女方应付男方50%的房款,请问婚后双方并未实行AA制,买卖合同也未写明如何支付50%房款的问题,如何分清是否已付男方房款,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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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10-22 07:05
建议带齐资料(协议、房产证、判决书等),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0-22 07:08
要看双方生活在一起的时间有多长以及是否有证据证明已经支付转让款,否则,女方被动,这样的判决应该合理。
回复时间: 2009-10-22 07:40
不合理,建议你当面向律师咨询。
回复时间: 2009-10-22 07:49
得详细看你的判决对事实怎么认定的,以及法院判决的依据和理由。建议当面来律所咨询。
回复时间: 2009-10-22 11:28
本件事的道理就在于:男方婚前的房产是属于他个人财产,但后来转给你的是一半的房产所有权,这是个房屋买卖行为,你享有一半的房产权就理应支付和一半房产权相关的费用。这和婚后财产的约定无关。
回复时间: 2009-10-22 16:01
可以肯定的是法院的判决是有问题的,明显侵害了你的利益。最好带上资料与律师详谈。
回复时间: 2009-10-22 21:41
如果没有约定,即使过户,也是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9-10-24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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