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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事实可否立案

湖南-衡阳 10-27 11:38  悬赏 40  发布者:颜大川 给我留言  回答:(7)
控    诉    报    告



事由:请求衡山县检察院督促衡山县公安局立案严惩成吉华夫妇为首的涉黑暴力犯罪集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尊敬的衡山县检察院领导:
我叫颜冬祥,男,1948年10月16日出生于湖南衡山县,汉族,农民,住衡山县永和乡双港村1组,是衡山县永和乡双港村一组的一名遵纪守法村民。由于坚持正义,维护群众和政府的利益,屡遭以成吉华夫妇为首的邪恶势力的打击报复,以至于2009年8月5日一家老少惨遭成吉华夫妇为首的暴徒群殴。为便于上级领导及职能部门能够查清真相,打击地霸犯罪,现将相关事情予以汇报:
一、本案属黑恶势力,手段残忍,性质恶劣,请求严惩
衡山县永和乡双港村一组是大源渡库区地段,一直以来缺地少田,县移民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特意在我组部分地方进行抬田、造福百姓。2006年我组的地霸成丁生和成吉华为达到不劳而获的目的,决定以所抬之田不能耕作为由向移民局及工程方提出敲诈的要求,被拒绝,于是他们煸动群众来告状,为拉拢我们,开出的条件是:只要你签名,你就等着分钱。一向守纪的我对于他们这种无耻的行为看不惯,所以我不愿与其同流合污,相反,我带头撤了诉后,并应政府和移民局要求通过试种新抬田,用事实粉碎“二成”的发财梦。由于“二成” 敲诈不成,反而要支付大量的官司诉讼费(二万左右),所以将所有怨气发泄到我们这些申张正义的群众身上。由于我一直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他们一直无机可乘,直到2008年上半年,我村修乡村公路,并为我们6户没有进出路的农户作了修路计划,但预修的路需要通过成吉华家强占的一块菜地。而事实上,自1994年以来,成吉华一直占据着我家的自留菜地从事养殖业,我也与他有过多次争执,都没结果。后来我想找其父成青山协商解决修路用地事情,由于成吉华家蓄意报复,其父成青山不仅不同意,还反诬我打了他,叫他儿子喊人准备来打我,后经村里协调,由我儿颜大川出面带其父子到衡山做伤情鉴定,谎言不攻自破,并且为息事宁人,我儿还应其要求放炮赔礼。没料想,此事后,成吉华一家得寸进尺,于2008年年底(阴历12月21日)将我家的一棵二三十年久的油籽树(香粒树)私下砍掉,企图挑起祸端。我采取忍让的态度,只将此事向乡村及相关部门反映,希望得到处理,由于多种原因,此事一直未能处理,到2009年4月29日(阴历),为达到进一步激怒我,挑起纷争的目的,成吉华在先前有争执的地方又强占了我家20多平方的自留地做禾坪,此事我们向乡村两级都强烈反映过,由于各种原因,此事迟迟未决,因为有先前的教训在先,所以我与家人都避免与其发生正面冲突,直到7月份我的两个儿子回家,重提此事,再次请示乡村两级调解,但成吉华一家态度极其恶劣,我老伴很气愤:先占我的地、又砍我的树、再又强占我的地。一时气愤,便动手砍了他家几株小树,此事后,乡村两级迅速介入,并定于8月6号来处理,不准双方再出矛盾。由于成吉华家本身理亏,处理之后,又不便于打击报复我们,所以他一方面答应8月6号回家参与处理,另一方面又提前两天回家,在其姐成枣英(衡东霞流高兴湾人)家纠集了以阳海保为首的社会街痞,准备于8月5日突袭我们。事后我们了解:为做到万无一失,一方面是将亲戚和地方恶势力纠集起来有60多人,另一方面又通过流氓地痞打招呼,甚至于成吉华本人出面不准当地人帮我们,一句话要置我们全家于死地而后快。
8月5日早晨,依约而来的先是成吉华的姐妹们及姐夫们和外甥们,其中包括一位现役军人——符安令(其大姐的长子)也参与了此次围攻行动。这批人来了后,马上对我们家进行谩骂和挑衅,但我制止了家人,并将我的家人都叫到我儿颜秋生家,以免发生冲突。我们也开始向警方求助,大约9—10点左右,成吉华纠集的社会流氓地痞乘一艘钢板船到达事发地,随后在成吉华夫妇的指挥下,直接去冲击我儿颜春庚家,随即由成吉华的父母各持一把砍刀去砍树,以为我们会制止,便好动手打人,但我们一直未动,最后,成吉华夫妇带领以阳海保为首的暴徒对我一家直接围攻。首先是打了出来劝架的儿子颜大川,但颜大川一直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再次,在成吉华的指挥下,一批暴徒冲进颜秋生家,将正在打110报警的颜秋生拖出来暴打,从前正房一直打到阶级上,将近20人围殴手无寸铁的颜秋生。此时,我与老伴及小儿颜大川去劝解,也惨遭暴打,颜秋生被打得惨叫连天,此时颜春庚(我二儿子)从二楼下来看情况,也被暴徒痛打了一顿,颜春庚忍痛逃回房间又被拖出来,一直拖到禾坪上,在此过程中歹徒们用大柴块、木棒、石头、拳头和脚不断打击我的家人,其场面之惨不忍睹;碗口粗的木棒打断两根。此过程持续了20多分钟,暴徒阳海保甚至公然威胁:要将我的三个儿子抓到对河衡东灭掉。成吉华也当场扬言:要铲平我家三栋屋,灭我全家。其气焰极其嚣张。打完人后,负责望风的歹徒通报:警察来了,快跑!所有打人的暴徒马上四处逃窜。为了抓个活证据,我们忍着伤痛配合警察当场抓了二名行凶歹徒,而成吉华为解救被抓的歹徒,又率其亲戚来抢人,结果未遂。他们对我们又进行围攻,重点是对我老伴。成吉华姐姐成枣英(衡东人)拿石块从背后偷袭我老伴,第一次,打中腰部;第二次又去砸头部,被我儿颜大川将成枣英推开,避免了一场重大伤亡事故,而我儿颜大川又惨遭围攻,后被警方制止。
二、本人强烈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其他处于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财产、住宅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尊敬的上级领导,光天化日之下,成吉华夫妇二人公然买凶行凶,置国家法律而不顾,试问:如此作为之下,又有几人今后会有安全感?和谐社会又怎能建成?现在是法制社会,此事发生之后,附近群众议论纷纷,民愤极大,而且此事在肉体和精神上给我们全家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成吉华夫妇二人纠集暴徒围攻殴打我们一家,从事实和情节及性质来看,十分恶劣——这是一桩有组织、有预谋的涉黑恶性犯罪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和非法进入他人住宅罪。衡山县公安局却不对成吉华夫妇为首的涉黑暴力犯罪集团严厉打击,而是将这起暴力涉黑犯罪定性为一般的民事纠纷案,并且一再拖延,放跑被抓的凶手,纵容犯罪分子。成吉华夫妇雇请黑社会对我全家进行人身进行攻击,男女老少无一幸免,致使我儿颜春庚、颜秋生(均系退伍军人服预备役)被打成脑震荡,连一直在劝架的小儿颜大川也被打伤。这是典型的涉黑涉恶侵犯人权的犯罪行为。依律应判实刑,而首犯成吉华夫妇至今逍遥法外,令人寒心。朗朗乾坤,此种疯狂的寻衅滋事和非法进入他人住宅的令人发指行为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民愤!试问此种黑势力若得不到惩治,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何以保障,何以安居立业?和谐社会何以建立?国法何存?天理何在?成吉华夫妇涉黑涉恶,暴力犯罪,横行乡里,貌视法律,歪曲事实,请上级政府部门,政府机关认真查处,依律严惩!作为受害人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和司法机关为民作主,刑拘成吉华夫妇为首的暴力涉黑犯罪集团的犯罪行径!以平民愤、以正社风、以匡正义!

控诉人(受害人):颜冬祥、颜春庚、颜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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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22 10:41
可以的,但应该附上必要的证据材料。
回复时间: 2009-10-27 11:54
建议聘请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0-27 12:09
答: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你们的控告材料,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你们。如果你们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回复时间: 2009-10-27 16:59
建议你还是向相关部门检举材料。
回复时间: 2009-10-27 17:43
    向公安的信访、督察投诉,要求书面回复。
回复时间: 2009-10-27 18:28
欢迎你有机会给我打电话,咱们电话谈谈,那样你说的仔细一些,我也可以耐心给你解答,你要怕花电话费,你可以把电话号码告诉我,我给你打回去也行,希望我能帮助你并成为你的好朋友,呵呵。
回复时间: 2009-11-03 16:33
最好有人证、并对当天的伤情进行鉴定以此作为证据材料使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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