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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事故,造成受害者重伤,如果赔偿协议不能达成一致,走司法程序的话,缓刑的几率有多大

陕西 10-25 16:35  悬赏 0  发布者:hangya……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1年7月12日,张某下班回家,接到同学电话,让帮忙把许某出故障的电动自行车送回家,当天晚上许某骑着摩托车带着张某,张某手扶有故障的电动自行车,一路送回家!这之后,张某准备回家,又骑着摩托车带着许某返回张某家,路上,因为没有路灯,撞到路面堆放的建筑垃圾,摩托车翻了,张某受了轻伤,许某昏迷不醒,事隔三个月,10月18日许某的父母将张某告了,交管部门以无照驾驶的交通肇事罪名将张某刑事拘留!随后跟许某父母协商,其父母首要20万赔偿金,并且还要后期产生的医药费和治疗费也有张某支付,如果不予达成,就将其提交检察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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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5 16:4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除未成年犯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作赔偿的;  
    (二)曾因交通肇事被判刑的;  
    (三)逃逸的;  
    (四)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个以上特殊违章情节的(经报请院长批准的除外)。
    2,特殊违章情节是指: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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