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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过于租房的事情请求律师帮助

 10-22 11:44  悬赏 10  发布者:jiaona……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宁德 回答:(5)
我现在租的房子是租来的,我阻一年,租金一年7000元,才住了3个月,现在这栋房子要卖给别人,房主叫我搬出去,请我如果我搬出去,房主是不是应该赔偿我一年的租金7000元,还是什么,我租房的时候没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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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0月22日 12时26分
你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22 11:49
没合同,那就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解除方应该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房东应该给你合理时间,并要退还未发生租期的剩余租金给你。
回复时间: 2009-10-22 17:01

 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屋出售,租赁合同对新房主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房主强行将你搬出,你可以起诉房主违约,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09-10-23 15:10
租金能否赔偿待定,需要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买卖不破租赁是原则。对建议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起诉。
回复时间: 2009-10-24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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