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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

湖北 10-22 12:46  悬赏 20  发布者:lsheng……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于2003年12月购买了一栋私房,2004年4月过户了土地使用证,当时没有及时过户房产证。现在去房产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时,房产局要求卖方当事人到场共同申请过户并签字。可是卖方出售房子后不久就搬离了本地,时隔多年,我怎么也联系不到卖方当事人,房产局说由于卖房人不配合办理产权过户的可以作为特殊申请方式单方申请过户,但是需要我先到法院起诉,法院公告送达起诉书,缺席审理。由法院裁决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但是我到法院时却因为没有被告信息不能立案。请问怎么办。我有已经国过户的土地使用证和没有过户的房产证,合同,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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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22 12:57
答:发出寻人启事公告或者提供公安机关要求协助查找,也可以按照被查找人的确切个人信息要求法院公告送达。
回复时间: 2009-10-22 13:13
只能法院起诉后办理。
回复时间: 2009-10-22 13:17
公告送达
回复时间: 2009-10-22 14:06
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没有信息吗?也可以公告送达的
回复时间: 2009-10-22 17:52
只要提供当事人的线索,经过调查,然后到法院起诉,确认你对房产享有所有权。拿到判决书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如有需要欢迎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09-10-23 10:34
公告送达     在之前的那个房产证 里面  肯定有 详细信息
回复时间: 2009-10-24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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