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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怎么理解

广东 04-13 02:08  悬赏 5  发布者:Z13677…… 给我留言  回答:(1)
如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同条款将该房地产售予买方,则卖方须返还双倍定金予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唯买方不可要求进一步赔偿或逼使卖方履行此合同这句话怎么理解?走法律途径是不是可以判决继续履行,还是卖方违约我就只能拿回双倍定金,还是我可以进一步要求赔偿事宜,​我是买房者,房贷已获批,也申报了税费,现在状态是准备过户-办理抵押登记,然而业主以回老家为由不理不睬,我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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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13 04:37
建议诉讼到法院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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