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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在单位指示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否构成犯罪?

北京 10-26 16:53  悬赏 0  发布者:wuqion…… 给我留言  回答:(9)
企业让会计虚开增值税发票,但是目前看没有造成税款流失,虚开的目的是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达到融资的目的,虽然欺骗了银行,但是也没有造成资金损失,能够按期归还。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会计是在企业的指示下做的,是否也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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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26 21:15
您好,如果单位存在过错,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追问:

如果我手里有证明此发票不是我经手开的,法律上认可吗?我是否就没责任了?

回答: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参与,你不用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26 16:57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较为严重的涉税犯罪行为,理论上对企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经办的财务人员均追究刑事责任!
追问:

如果我手里有证明此发票不是我经手开的,法律上认可吗?我是否就没责任了?

回复时间: 2011-10-26 17:04
主观存在过错要承担责任
追问:

如果我手里有证明此发票不是我经手开的,法律上认可吗?我是否就没责任了?

回复时间: 2011-10-26 17:07
如果单位存在过错,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追问:

如果我手里有证明此发票不是我经手开的,法律上认可吗?我是否就没责任了?

回复时间: 2011-10-26 17:15
已涉嫌构成犯罪。
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追问:

如果我手里有证明此发票不是我经手开的,法律上认可吗?我是否就没责任了?

回答:

如有证据证明未参与,则不用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26 17:20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较为严重的涉税犯罪行为
追问:

如果我手里有证明此发票不是我经手开的,法律上认可吗?我是否就没责任了?

回复时间: 2011-10-26 18:48
涉嫌刑事犯罪。
追问:

如果我手里有证明此发票不是我经手开的,法律上认可吗?我是否就没责任了?

回答:

不是你经手的你无需担责。

回复时间: 2011-10-26 19:51
会计涉嫌共同犯罪的.但可以比照主犯从轻减轻量刑的,应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为其进行减刑辩护.
追问:

如果我手里有证明此发票不是我经手开的,法律上认可吗?我是否就没责任了?

回答:

法律上是认可的.

回复时间: 2011-10-27 13:45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及时没有造成资金损失,也是涉嫌犯罪的。
会计在企业指示下做的,也是涉嫌犯罪,与企业一起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还要看案件详情、证据情况及法官判决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以作最好处理。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追问:

如果我手里有证明此发票不是我经手开的,法律上认可吗?我是否就没责任了?

回答:

你没有参与的话不需要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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