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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合同真的无效吗?我怎样才能不受到损失呢?

广东 10-19 21:10  悬赏 0  发布者:大海的故乡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和朋友都是外地人,91年朋友在深圳批了一块地,我们联合建房并签了《联合建房协议书》,也办理了见证书,我分得一楼,朋友得二楼,走廊楼梯楼顶共有。朋友由于离婚,法院将朋友的二楼判给他的爱人,他在这就没有房产了。17年过去,我一直住在这,并且对此房屋进行了装修与维护,从来也没有过质疑。现在,地铁工程需要我们这块地,政府对此进行补偿。这时我的朋友就以联合建房是实属非法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收回房屋。 
又因为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登记的名子是他,所以他用《物权法》说不登记不发生效力,和联合建房是实属非法买卖,合同无效, 
请问:这合同真的无效吗?我该怎么样才能将自己的拆迁款不受损失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0-19 22:42
合同有效,尽快诉讼请求,保护你的产权。
回复时间: 2008-10-19 21:19
建房协议书有效,通过诉讼主张所建房屋为共同共有。
回复时间: 2008-10-19 22:31
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建议你还是携带资料找律师好好商议
回复时间: 2008-10-20 10:23
补偿款包含有几个部分,如:搬迁补助费,店面的停产、停业补偿费,土地、青苗、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费。很复杂,有些是无争议的,有的则叫麻烦,还是带上资料具体咨询吧。 
回复时间: 2008-10-21 14:45

  即使合同无效,他也应当赔偿你的损失,也就是说吧拆迁补偿的款项支付给你。
回复时间: 2008-10-24 12:17
案情不详,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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