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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赡养问题

黑龙江-黑河 04-14 16:47  悬赏 0  发布者:xixiuz…… 给我留言  回答:(4)
老人有两个女儿。招了大女儿为养老姑爷并继承了老人所有的家产。现在大女儿去世了。大姑爷对老人又不好。请问小女儿有权要回大姑爷所继承的家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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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58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14 16:50
你好,没有权利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37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4-14 18:29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复时间: 2016-04-14 16:51
可以向法院请求取消他的继承权,并要求他返还所继承的财产。
追问:

郑律师 谢谢了 关键是老人现在得了健忘证自己没办法向法院
取消他的继承权啊

回答:

老人不是还在嘛?那为什么财产就全由姑爷继承了呢?这个继承方式是什么?

回复时间: 2016-04-14 19:12
你好,可起诉处理,取消其继承权,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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