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刑事问题

湖北-黄冈 10-28 16:36  悬赏 0  发布者:唐永学 给我留言  回答:(2)
1998年3月份,胡某委托其弟胡小某找刘某(是某国有企业的一般工作人员)请求购买该企业的两间地基,刘某同意后,胡某即以50000元的价格买下来,并将该款交给刘某。刘某将该款存入银行据为己有。后胡某又不想要地基便请刘帮忙转卖,刘某于是将该两间地基又以50000元转卖给了熊某,刘某将此款退给了胡某。
1998年5月份,刘某又将该企业的两间地基以50800元卖给了余某,刘某又将此款据为己有。
我的问题是:公诉机关于2011年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刘某利用工作便利将四间地基卖给他人分别收取熊某和余某的50000元和50800元据为己有,构成贪污罪。但是,熊某的钱已退给了胡某,而胡某交给刘某的钱又没有指控,那么,公诉机关指控的刘某贪污熊某的那笔地基款是否成立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8 16:48
是成立的 ,退赔只是个清洁问题。
回复时间: 2011-10-28 21:48
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才可以给予解答,建议为刘某委托律师为他辩护吧,刑事案件仅仅在网络上咨询是无法得到满意回复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江苏南京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河南 郑州
人气:530706
湖南 长沙
人气:542641
陕西 西安
人气:582817
辽宁 大连
人气:11565
天津 和平区
人气:277992
广东 深圳
人气:13622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