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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0-28 17:10  悬赏 0  发布者:wkK4502 回答:(3)
我与丈夫在2009年买房,各拿一半房款,装修由我出资,合同上写着我的名字,但是他生理存在缺陷,也不肯治疗,一直与我分居将近10年,早就没有感情可言,我要离婚,我要是留下房产的话,除了要找给他一半的房款,还要给他增值的部分吗?我要是拿不出,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吗?孩子一直由我照顾至8岁,9岁和他在一起,现在已经两年,如果孩子跟他的话,在孩子的抚养费上,我要支付多少,长期的分居给我的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我可以要求精神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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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28 21:55
婚后购房为双方共有,离婚时一般平分。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1-10-28 17:13
1、需要给予增值的部分补偿,2、可以要求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 3、孩子满10岁需征求孩子的意见,4、抚养费为工资的20-30%  5、除非证据证明,否则没补偿
回复时间: 2011-10-28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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