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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加不加名字,有没有区别

上海-浦东新区 10-29 13:32  悬赏 10  发布者:一只小怪 给我留言  回答:(5)
房子是刚认识的时候买的,首付中的一半也是借的。
房子就写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
同居后,房租费我是付的。基本上首付+房贷从认识的第4个月就开始一起还了。
结婚后,房产证能办了,但是因为预售合同上只有老公名字,所以我的名字加不上去。老公也一直说愿意加我的名字,
但是现在,老公说1、新婚法解释三是说,加不加名字是一样的,我也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如果以后分了,我不会一分没有的。
2、就是加名要房产中心200、银行那边费用300-2000不等、还有公证处几百块,觉得太贵了,没必要。
但是我总觉得是不一样的。
而且我家也出了不少钱,装修每人一半,按风俗男方的礼金也是一分也没拿,但是电器、家具、车子照嫁。
所以咨询下,该怎么才能保护我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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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9 14:07
第一,他骗你,不加名字离婚你房子无份,第二,夫妻加名很便宜的哦
回复时间: 2011-10-29 15:49
有名字就有产权,这就是区别!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回复时间: 2011-10-29 18:56
产权证上是否有名字,对你是否对该房屋享有产权是有很大影响的。
回复时间: 2011-10-29 21:10
建议你加名。不加名,没有你份额。
追问:

加了名字后是否还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以后若是分开,那加名的和不加名所得的利益有多大的区别?

回答:

无需公证。区别在房屋产权。

追问:

那我若是有产权,对我有多大的好处。是50%的房产么?

回复时间: 2011-10-30 21:04
由于是婚前房产,不加你名字的话,该房产是属于男方的,你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应当加上你的名字,夫妻之间添加名字,手续很简单,费用只要几百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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